1.DM與海報的全新設計,或是模仿客戶提供的原稿,加以重新編排整理的完稿製作案,一律不含Logo的設計與重新描繪報價,Logo費用均另計。

2.如需於印刷品中放置Logo,為避免Logo在印刷成品中,顯得模糊不夠清晰、或產生了馬賽克,或是客戶提供的Logo檔案尚未去背,因而無法直接置入製作的檔案中...等情況,需請客戶提供堪做該次高解析印刷用的logo電子檔(最好是向量原始檔),或是另行付費設計,或是依據客戶提供之現有素材,做重新的描繪使用;。

3.重製的Logo,一般為可供高解析印刷用的向量檔,客戶需提供既有最清晰的(電子或印刷品)圖檔,以便供置入電腦中做重新描繪的輔助參考。而重新製作的新logo品質,亦取決於參考檔案的品質;

4.需重新繪製的Logo無法過於複雜,而重新繪製Logo的填色標準,可由客戶指定可行的印刷標色數據,否則將由瑞捷思印舖,依據客戶所提供的Logo舊檔顏色,作取樣參考標色數據。但因為取樣過程可能有所誤差,或是印刷時造成的色差,所以該Logo檔案印製後,因為諸多的原因使然,很容易與過去的印製顏色不同,此為難避免的正常現象;

5.Logo重製的收費標準,常為伴隨Logo圖形的每個文字,與圖形符號本身,這兩個部分所組成。重製的logo中文字,是依據字數為單位,評估每個字重新描繪製作,所需的人力成本。Logo重製的總價,是圖形描繪加上所有文字描繪的價格相加;

6.DM、海報的簡易完稿,可享有較全新設計更優惠的價格。但簡易完稿的定義,為依據客戶所提供的非印刷用軟體製作的檔案,或是手繪的草圖,作為重新模仿編排的版面配置為準。選擇簡易完稿服務的客戶,需避免對於完稿方向與版面配置定義模糊的情形。即於製作前,雙方協定為完稿類的製作,客戶並於提供相關的參考編排依據後,不得於製作期間,或是已完成該案的完稿後,又加入程度不一的新要求與意見,進而造成製作上的複雜度與製作成本的上升。如實在需要做內容調整,雙方另議新增的費用;

7.每台電腦中的字型不同,有時客戶希望使用的字型,不一定會找到相同的。

8.如委託設計或是完稿的客戶,要求放置圖片。建議客戶自行至有販售圖庫或是素材光碟的相關商場,或是相關的購物網站,加以挑選購買合法圖檔使用。並請於製作時,提供會使用到的該正版圖檔,如客戶提供的是整片的正版圖檔光碟,設計完稿後,會歸還給客戶,以便客戶日後自行合法使用;

9.所需文字請客戶提供打好的電子檔,無論提供的文字或是圖檔素材,或是日後使用的方式…等,均請勿侵犯著作財產權等相關法律,勿提供不合法的相關素材資料。

10.各式DM與海報設計項目,委託設計之客戶須於設計案開始前,先行與瑞捷思印舖相關服務人員,互相對該案取得了解並確認。一旦確認需委由瑞捷思印舖進行各設計案或是編排完稿案,在製作之前,請先支付該設計案的全額費用,以確認該案正式成立。如付款動作未完成,瑞捷思印舖自然視該設計編排完稿案並未成立,故無須進行任何的設計製作行為。

11.對於客戶已支付的設計費用,瑞捷思印舖得不予退還客戶,以作為該設計編排完稿案,進行過程中的相關成本開銷與酬勞。此點請客戶委託設計DM與海報前,務必先行了解與體諒,同時考量瑞捷思印舖設計出的樣式,存有客戶無法滿意,卻無法退費的風險。

12.各項設計案在結案前,除了委託設計的客戶自身所提供的原始相關元件與檔案外(客戶請勿提供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的元件與內容,而解析度較低的圖檔,透過高解析的印刷或是輸出,均亦無法令其變得更清晰),在新DM與海報設計案製作期間的校稿檔等設計物,其相關著作所有權,均屬瑞捷思印舖,客戶不得擅用或抄襲尚未結案之各式設計內容,結案後客戶亦不得擅用或抄襲校稿過程中,瑞捷思印舖所提供的各回校稿檔案。因其為一種竊取、侵犯他人著作、智慧財產權的不法行徑。

13.每個設計案的相關文字,均需由客戶提供所有打字後的電子檔,因瑞捷思印舖為一設計印刷公司,非專業打字公司,打字的速度不快,且如遇到字數較多之設計案,代為打字的時間成本便難以估算。或是在打字時,碰上如:1跟i跟I跟L跟l;或是0跟o跟O跟。跟.等等相似的文字符號,均亦造成雙方誤解,且客戶若未於校稿時發現,便可能會造成印刷結果的錯誤。如由客戶提供相關文字電子檔,相當於客戶於提供檔案前,便可先進行文字方面的初步整理校對,日後檢視設計檔案校稿時,發現文字出錯機會相對較小,然包含文字與圖檔等各式元件與內容的正確性與否,仍以客戶校稿結果,作為確認標準,此為校稿的意義與目的之一,瑞捷思印舖不負文字等內容錯誤的責任,需請客戶於校稿時多加留意各項細節。如發現有誤,請於校稿發現後與印刷前,告知瑞捷思印舖作即時的修正,如因未於校稿時發現錯誤,導致最終印刷結果有誤,請恕瑞捷思印舖亦不負相關的責任。